今天因为和领导不和辞职了,之前他就特别喜欢跟老板打我小报告,在今天争吵后,我忍无可忍的选择的辞职,但是我的工资压了一个月,如果现在走的话,压的那一个月工资就不会给我。说的让我自己找人交接,我招聘已经发了,可是找不到,请问:关于工资这方面,是不是他们不给就要不回来了?有没有关于这方面法律保护,这里是小县城,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我是属于被逼走的……
2024-10-19 23:39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工资争议。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可能存在工资拖欠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来解决这一问题。 工作交接。在离职时,公司通常会要求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虽然您已经发布了招聘信息,但找到合适的接替者可能会是一个挑战。这可能是导致无法立即找到接替者的因素之一。 是否需要支付剩余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是被迫离开的,并且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工资,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得到补偿。具体来说,您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还需要承担一些责任,例如赔偿因您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和支持。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