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在25号7,30的上班的时候被同事不小心碰到我的刀背,我正好在砍菜,刀方向偏了砍到手,导致手指筋断了,我休息了一个月,工资和医药费用老板全部承担吗,老板现在只给半个月工资怎么办,要告老板,我没有劳动合同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如果您的伤情已经构成工伤,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关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关于工资问题,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至于医药费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由于是工作原因受伤,医药费应由雇主承担。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途径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