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工资,一部分为加班费,要求我们每天必须加班至晚上八点,否则月底算工资时就会扣除我们部分加班费,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现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能得到应有的补偿?谢谢。
2024-12-06 03:24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询问,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并且应该支付合理的加班费用。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那么该行为可能构成违法。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如果合同中约定有赔偿条款,则应参照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