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走路的学生在车棚被另一名骑自行车的学生撞了,被撞的没事,撞人的受伤了鼻梁骨折需做手术,撞人的学生家长要求赔偿,被撞的学生有责任吗 需要承担医药费吗 请用白话回答我
2024-10-23 04:0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如果学生的鼻子被打伤,并且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则应由撞人者负责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至于是否需要赔偿,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包括事故的责任认定、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