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得了重疾,鉴定中心诊断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以变更企业为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签订派遣合同,这时单位需要补偿吗?能补偿多少
2024-07-30 16:2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亲属在医疗期结束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则有权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单位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这通常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没有提供合理的医疗待遇或者未能及时处理员工的健康状况,可能会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甚至被迫离开岗位,从而可能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获得适当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