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一家修理厂辞职后一个多月,但是还没有把工资结给我,老板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我工作期间修的一个车出了问题,然后叫我赔偿全部,也就是一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赔偿费用大于工资,所以就不给我工资了,老板这样做合法吗
2025-04-13 13:1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修理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损坏,那么修理厂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应该对维修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负责,而不是让劳动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此,您有权要求修理厂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进行赔偿,而无需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您认为修理厂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修理厂协商解决此事,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