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应聘的是收银员职务,工作八年,今请病假42天。后临时通知请假超7天不保留本岗为理由要求回岗上班,不然就转岗。因当时无法回去休假结束上班后直接转岗保洁员了,因工资待遇不一样,遂提出离职。我的情况能主张违约金和失业保险吗
2025-06-17 09:15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主张违约金和失业保险。 首先,关于违约金的请求,需要您证明公司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您的岗位或安排,导致您的权益受到损害。一般来说,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侵犯员工的休息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则有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关于失业保险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劳动者主动辞职;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歇业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程序申请失业救济金。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