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一下,我所在的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我在是4月26日开始在这里上班的,现在我想要辞职,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能够得到赔偿吗?如果能够得到赔偿,那相应的赔偿又是怎样的呢?我主动离职的话,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吗?接电话不方便,请发短信回复我,谢谢。
20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在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您选择主动离职,则无法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获得赔偿,因为这是您的法定权利。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