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是一名16的学生,我学的专业是幼师,在16年的六月底被学校派到北京实习,通过中介我来到一所位于通州的私立幼儿园,在幼儿园里,收到上级领导的欺负不敢知声,孩子受伤或者家长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找幼儿园,幼儿园领导直接把责任交给幼师,在16年12月份底,实习期结束,准备结算工资,但是我们幼儿园前面是一所小学,所以办了个小饭桌,要我们这些实习生去小饭桌,每天七点下班,每个月给我们200元钱,但是七点过后,如果有学生没有走,就另给我们20元,一个孩子20,我算了算,从九月一到12底,应该给我的120元,不给我了,还说我去他们那闹事,我们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我们一共七个老师共同遇到这个问题
2024-07-29 10:2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是劳动争议。在与工作单位发生纠纷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协商沟通。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非正式的沟通和谈判,看看是否有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投诉或举报。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以获取帮助和支持。 寻求调解。可以请第三方如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提起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或不满意处理结果,您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确保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