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1992年3月应聘市内一家军队单位上班,单位每四年签一次合同,我于!996年8月生孩子,在家带一年孩子,单位规定只要生孩子都不上班,不发工资,于1997年8月又回到原岗位至今,单位是从2006年才开始买养老及医疗保险,中间还有3年多医疗及养老保险费用全部从我工资里扣出,于2017年元月我年满五十周岁,下周要办退休,医疗及养老保险连最低标准都没达到,我找单位协商解决,单位人力资源部的领导说单位是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的,没有做不合法的事,我该怎样维权,还请律师支招,先谢谢了
2024-07-29 09:18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保险福利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沟通。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他们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的福利待遇。 收集证据。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的证据使用。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未能解决问题,或者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如不服裁决,还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请记得保持冷静,理性对待,避免情绪化的言行,以免进一步激化矛盾。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实现合法合理的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