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53岁时就在一家工厂工作,知道现在73岁,干了20年,一直没给缴过保险,没签合同。现在自己提出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在您父亲的情况中,他没有与该工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已经工作了20年,因此他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但请注意,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