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在已满16岁下打的暑假工,可对方以我是童工的名义,减少我应得的报酬。我该怎么办。
2024-12-03 19:3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外的其他劳动。因此,您在未满18周岁时,不得从事任何工作,包括暑期打工。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非法雇佣为童工,并且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并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由于法律可能存在具体规定或变化,具体的维权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