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单位正式职工,单位八年没给我安排岗位,只开基本工资,我想申请劳动仲裁,不知是否失去仲裁时效?
2024-12-03 20:09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关于单位未提供适当工作机会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享受合理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的时效性为一年,即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没有给您提供适当的岗位,并且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损,那么在八年内提出仲裁请求是符合规定的。 然而,请注意,具体到您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以及您与单位的具体约定来确定是否丧失了仲裁时效。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