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上班参加了培训,培训后等了一个月未参加其他工作,后奶茶店运营老板补贴1000元,未签署劳动合同,现在干了两个月想辞职,老板说要把1000的补贴金还有之前培训的费用还他
2025-04-17 02:0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连续工作了两个月,因此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工资和加班费。此外,如果公司没有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 至于1000元的补贴,如果您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便将来处理类似情况时使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