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美容院工作,去年六月份签的合同,今年六月份到期,我这个月一号说的辞职,辞职期间我自己帮她招人,自己找工作,今天找到工作,向她辞呈,她说之前说过要提前三个月打招呼,说现在走,工资不会给我的,
2025-12-09 04:03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美容院的工作合同于去年六月份到期。如果您在今年六月份提出离职,并且在此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寻找新的工作,那么按照一般情况,美容院应该会接受您的离职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补偿。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美容院并未明确表示拒绝您的离职请求,但又以“之前说过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方式来要求您离职。这可能是因为美容院希望保持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或者因为他们认为提前一个月的通知可能会减少招聘成本或降低管理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沟通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询问美容院是否可以考虑给予您额外的补偿(例如,延长试用期、支付未完成的服务费等),或者直接告知美容院您已经找到了新工作,而没有打算继续在该机构工作。如果美容院仍然坚持要求您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记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