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几天签了一家影视公司,合同上面是摄影助理,试用期薪资4800,因为说的是包吃包住,先交了2400的住宿餐饮费,到公司报道那天一个领导把我的合同改了,在摄影助理的职位后面加了个(群演)。现在到公司住的地方,里面同事跟我一样签的助理的合同,但是都是在做群演,而且群演是有活儿才拿钱,现在一直没活儿,等于我给了2400在这儿闲着。住了4天了,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想要退出不干了,但是公司那边一直把我的问题踢皮球,意思是走可以钱是不退的。 请问这算是诈骗吗,我该怎样来维权,麻烦老师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2024-09-01 04:41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您可能遭遇了欺诈行为,即对方以虚假信息或虚构事实诱骗您签订合同。 另一方面,如果合同中的“摄影助理”一词被错误地解释为“群演”,则可能是由于误解导致的合同变更,这种情况通常属于合同条款的合理变动范围,且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 针对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并要求对方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和支付相应款项。 向第三方机构求助。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纠纷,可以考虑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他们有权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给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请注意,具体操作时需要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以便获得最佳解决方案。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办法。祝您维权顺利!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