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四个月了,应聘的是行政专员 在上班期间兢兢业业的工作,不曾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更没有犯什么大的过错,行政主管老是找茬,跟我吵跟我闹非让我离职,还说出解雇我之类的话。在我没有提交离职申请之前,把工作中使用钥匙,办公电脑以及其他的都收了,请问你她这种行为触犯劳动法没有,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2025-12-21 21:2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建议您与行政主管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人社局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