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丁我,在我办理五险一金提出要提取公积金时,公司要求交违约金400O元才帮办提取公积金,而我进公司时培训费自己出了钱的,合同里也未与公司签订有违约金这一条款,公司这样做合法吗?而我该怎么处理公司这一做法?
2024-12-13 03: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如果公司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且符合提前30天通知及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规定,则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否则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收取违约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