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们好!我这有一件拖欠工资的事情想请教一下:我与妹妹出来打暑假工,在路边摊位上找到了一个劳务公司,并且和他们签订合同,但是合同不正规,劳务公司欺负我们没社会经验,让他们钻了空子,到我们离职提出一些苛求,本来合同签订按九到十一每小时,到今晚结算只算七块,并且扣百分之五十与七天工资,算来我们每人原有三千多竟然变成了几百块,并且今晚去结工资的地方是个阴暗角落,晚上十一点半,他们还有四五个大男人,这对我们两个小孩明显构成威胁,并且之前的合同只有我们的名字,并没有工厂的名字,也没有任何盖章,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麻烦各位律师为我指点迷津,万分感激
2024-12-13 03:31您好!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劳务公司”在劳动法中的定义是合法的,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调查。如果您与该劳务公司在劳动关系中存在争议,建议您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其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了解并确认所有条款,包括工作时间和薪资待遇等信息。如果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 此外,考虑到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人身安全和权益保护的问题,建议您及时报警处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指导,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