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5月21号离职的,因余休31天,所以5月31号工作就交接完结束了,和公司协商6月8号清算5月及6月份的工资,公司也答应了6月8号会发放5月及6月份的工资,但6月8号并未发放,并且推脱到6月12号才发放5月份的工资,6月份的并未发放,请问该怎么维权
6天前尊敬的客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首先,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与公司的书面合同或协议。 您的工资条或其他证明收入的文件。 与公司沟通的所有邮件或记录。 在了解了这些信息后,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解决问题。 联系公司并询问何时可以支付剩余的工资。 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您可以尝试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在必要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和其他补偿金。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