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4日在禄劝县乌东德与公司签了劳务合同干活到18年2月年前放假家时,没有按合同上的约定发工资,公司以明年开工后再给,今年开工后另外找人在干,我们农民工工资也没付,我们一起18人,我们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讨回
2025-06-15 03:57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劳动合同副本; 个人的工资条或银行流水记录; 工作时间表或其他证明工作关系的文件。 其次,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调解或仲裁。 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等。 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在处理过程中,请注意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文件,以便于后续的维权行动。同时,保持耐心和理性,避免冲动行为导致矛盾升级。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并得到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