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问一下,我在这家公司做了不到两个月,他们说试用期一个月,不让我做了,也没交保险,合同就一份,有赔偿吗?
2024-11-01 11:17您好。首先,您提供的信息不足以确定是否符合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和您的权益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其次,如果您在该公司工作不满两个月且未满三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即额外的半个月工资)。此外,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则可能涉及违约责任和赔偿请求。 最后,请注意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等,以便于维权。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或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