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4月加入公司担任人事一职,但实际主要事物就是电话招聘,公司一直未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全部人员都未签、11月份公司无理由辞退我 因我担任人事一职,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能拿回来么? 还有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金
2025-03-01 20:22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入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则应视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是否可以得到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性质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是被强迫或者胁迫进入的劳动关系,并且在入职后发现有未尽到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如社会保险等,您可能有权要求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办理上述社会保险,那么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相应的人力资源损失赔偿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