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入司10年,且每年评优,去年底公司发文鼓励管理类员工去销售一线去开展业务,且保护期6个月,薪酬待遇不变,可次月后并未兑现薪酬待遇不变的承诺。另今年4月合同到期,理应与我续签无固定期合同,但公司并未有任何动作,且继续用工,薪酬及社保等从7月起已停发,在年初至今的期间,公司未有任何的通知或传达,我该如何申请补偿?
2025-03-01 20:12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工作合同是否已经过期或者终止。如果您的工作合同已经过期,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的赔偿。如果您仍然在该公司工作,您可以尝试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了解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此外,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获得更好的帮助和解决方法。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处理这个问题,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