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被老板微信通知不用上班了,因为工作提成没谈妥,这是不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然后他还是立即辞退,我能申请多少补偿,还有今天我应该去上班吗,而且他说他今天没时间不在公司,我怀疑他想故意拖着我不给办手续。工资五千,合同 2014.6_2017.6,事情紧急,看到请立即回复
2024-08-15 22:28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你的情况中,你的老板可能认为你不适合当前的工作岗位,并且没有与你进行协商解决办法,而是直接决定不再雇佣你。这并不违法,但如果你觉得不公或不公平,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至于补偿金的问题,具体数额取决于你与公司的协议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支付你应得的报酬,你可以要求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月不低于800元)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如果公司无故解雇你,还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需要参考当地的标准。 关于是否需要上班的问题,建议你先查看一下你们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看看是否有规定员工必须每天上班的要求。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你应该遵守公司的安排,按时上下班。但是,如果你对公司的安排有疑问,可以与公司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希望你能尽快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方案,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