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来是公益性岗位,在岗期间单位有交的失业保险,三年期满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在最后一年出了工伤事故,所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伤残赔偿之前单位根据规定有交的工伤保险,我一开始不了解情况,所以失业所也给发放的失业金,但现在失业所通知要我退回失业金,可是我是真的解除了合同,属于失业人员啊,只是单位为了报销工伤只给我交了工伤保险而已,我该怎么办呢?
17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时,才会有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因此,您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并未与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您没有资格享受失业保险。 然而,关于工伤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那么您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赔偿。如果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纳工伤保险,则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提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关于失业金退还问题,建议您先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自己合法地享受失业救济。如果您对相关法律不熟悉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