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事业单位)自主给编外员工增资合法吗?并且十几年来一直在增加工资,但是合同约定的增资方式并未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否定已经增加的工资吗?合同约定的增资,可以主张吗?
18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高级中学(事业单位)自主为编外员工增加工资是符合规定的。此外,如果该单位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增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上级主管部门不应该否定这些已有的工资增长。 在合同中约定的增资方式未被执行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会视为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补偿措施。不过,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沟通解决争端。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