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与a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b公司工作,b公司以前说的是5年后转为正式合同,现在我们七八年工龄了,b公司不给我们签正式合同,要求我们转签c公司的合同,不签就解除合同,这样合法吗?赔偿是一年一个月,没有提前通知,另外,我们部分员工有工伤,b公司要求我们签协议,协议规定工伤赔偿按b公司的规定,社保缴费基数赔偿,但是我们的应发工资为7000多,现在我们不签协议就不解除合同,请问我们要怎么维权?
18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关于是否可以转签合同和解除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具体的时间间隔并没有明确规定。 其次,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B公司要求您签署的协议中规定的赔偿标准低于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那么该协议可能无效。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工会组织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认为B公司在处理此事上存在不当行为,建议您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如合同、工资单等,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