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立幼儿园上班,因为前期连续一个星期熬夜加班哮喘不断地复发,腰椎间盘突出影响到走路,我向园长提出辞职,园长没有任何关心与安抚反而要求我退还工资,在犯病期间不闻不问甚至怀疑我在装病,辞职后在去单位途中腰椎不适就将东西交给别人后便向园长说明,等自己好点了会再去幼儿园,自己要写的东西全部写完,没有写的就是我病期间的教案,园长却说我没完成,我很委屈,作为领导没有一点关心不闻不问,最后把所有的错都退在我身上,我在熬夜加班为幼儿园做东西时没有人来帮我,在生病期间没有人关心过甚至集体怀疑我,怪我生病,刚好点回去上班就值24小时的班,导致哮喘发作无人管,第二天继续值班上班,之后就一直没缓过来腰也严重了。
5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令人感到困扰和心痛。首先,我要强调的是,身体健康是工作的基础,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关怀。您的身体状况需要得到重视和关注,而不是被忽视或指责。 关于请假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请假,并且应当履行相应的手续。如果您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您正常工作,您可以依法申请病假或者事假。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权,不得随意安排员工加班。 在处理您的情况时,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请假记录、病情诊断报告、工作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您认为园长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或投诉。 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智,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恢复健康并重新投入到工作中。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