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工作的单位,签的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现在试用期已经过了,未转正也未辞退,第7个月了还是发的试用期80%的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
2天前您目前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劳动法中的试用期和转正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并据此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该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未能通过考核或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则试用期自动终止。 然而,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完成了全部的工作任务并得到了认可,而您的单位仍然以“试用期”为由拖欠工资,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与雇主沟通。首先尝试直接与您的单位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希望解决问题的愿望。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或举报,他们将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重要的是要保留好所有与您的雇主交流的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是证明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 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时间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到进一步损害。同时,也要确保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导致问题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