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工厂上班,18年九月份续签为期两年的劳务合同,现突然收到公司通知于19年2月份不再上班,理由是我母亲年满50周岁。请问该公司此举是否合理?
回答数:518
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你母亲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与你的母亲的劳动关系,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建议你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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