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大学毕业,应公司要求进行7天入职培训,培训前有问过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培训是带薪的,而我跟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上的合同期和试用期都是入职培训的第一天2018年7月13日,但因是建筑项目工作,被公司安排到中山市分公司一个项目部上工作,合同上说明:员工的工资按项目部规定每月发放固定工资;现在问题是项目部这边发放工资只从项目部入职7月20日算起,忽略培训,而公司这边又不肯发培训工资,说合同规定项目发工资
29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公司进行的入职培训为期7天,并且在这期间,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和合同期的规定都表明了培训是在您的正式工作开始后的第一天。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却将培训时间计算为项目的第一个完整月,即7月20日。 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在一个完整的月内完成所有必要的培训课程才能开始工作。如果公司在培训结束后才开始支付工资给员工,这可能会导致员工的工作时间不连续,从而影响其就业权益。 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明确双方的约定,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培训期间的工资。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