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合同请人搭建钢构房架航车,搭建方将航车搭建好后存在安全隐患,我方多次提出都没有再次加固。在二次施工中,大风将航车吹落,致搭建方包工头和我方工厂合伙人重伤,搭建方包工头瘫痪,我方合伙人以后能不能站起来还是未知数,目前搭建方的医疗费我出了一部分,他们也在催促我缴费,我方合伙人我已交了三十多万元,还在治疗中,我们三方的责任该怎样划分?他们的医疗费和后期伤残赔偿都应该我出吗?
29天前首先,您需要确定您的责任比例以及对方的索赔金额。 如果搭建方已经对受伤人员进行了赔偿,并且这部分费用已经超过您的承担能力,请考虑向对方追偿。此外,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部分款项。 对于后续的伤残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合伙人无法继续工作,那么他可能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由于事故是由于搭建方的原因导致的,因此他们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在签订合同时,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签订保险合同,以保护自己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