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风信子软装装饰公司窗帘加工上班。六月十五号,公司管理人员突然给大家通知,公司活很少让大家轮休半月只给保底的2分之一的工资。大家就要求上半月班时为保底另加计件。公司老总不同意,就直接说开除我们,只给我们基本工资和七天的保底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不?我们应该补偿多少才合适,而且我们入职时未给我们签合同,只填了个入职申请表。-
2024-10-29 20:19首先,关于您的诉求,我需要澄清一些信息。 公司在通知员工后,是否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合同或其他书面协议? 如果没有提供书面协议,员工是否有向公司提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要求? 如果您能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我可以更准确地帮助您分析情况并给出建议。 然而,根据一般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确实存在不合理的行为,如未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等,那么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举报。 -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赔偿或解决方案。 -考虑寻求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以获得更好的法律支持。 请注意,在任何维权行动之前,请确保了解自己具体的权益和相关法律依据,并且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尊重公司的规定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