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64岁,在鄂尔多斯环东胜环卫局工作5年,这个月9.12日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被撞身亡,现在环卫局有意和我们家属协商赔偿问题,我父亲单位给他有30万意外保险保额,我母亲今年62岁,和父亲同在环卫局工作,父亲工资2300元,请问,环卫局和肇事方是各自赔偿吗,如果是,环卫局能大概赔偿我们家属多少钱哪?谢谢
2025-11-27 16:10非常抱歉听到您父亲的不幸遭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则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事故是因雇主或者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则应由雇主或雇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您父亲的死亡,考虑到他是由于工作原因遭受的意外伤害,且已经得到了意外保险的赔偿,那么这部分损失将不再由他所在的环卫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您认为环卫局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至于您母亲的情况,她虽然也在同一公司工作,但作为与雇主之间劳动关系之外的人,她的权益不会受到该公司的直接保护。因此,她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得赔偿。 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这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的医疗费用、丧葬费、抚恤金等。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评估,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益和可以获得的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