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规定期限一年制,里面写一年内如果不想做了可提前三十天辞职可以不用负法律责任,又说违约者需要赔偿一万现金。请问如果真在一年内不做需要赔偿这一万元吗?
2025-04-17 0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或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在合同期限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作,且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那么您可能会面临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您的违约行为以及对用人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来确定。 建议您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考虑是否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同时,确保遵守合同条款,避免任何可能导致纠纷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