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外墙渗水,导致窒内墙霉变开裂脱落。向物管反映近两年,至今未维修。期间业主请人维修了室内墙两次并重购损坏的家具。请问物业管理处是否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 和合同法?业主是否可依法维权并讨回损失? 另外,业主在反映渗水问题后两个月,也停缴了管理费/公摊费,这是否也违反了合同法?管理处违约在先,小市民以停缴费来抗议。请问业主是否应补缴管理费?是否该承担滞纳金?
2024-06-22 14:09物业管理处如果未能及时维修商品房外墙渗水问题,导致业主室内墙霉变开裂脱落,可能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也可能违反了合同法中关于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业主可以依法维权,要求物业管理处承担维修责任,并赔偿因维修不当或延迟维修造成的损失。 关于业主停缴管理费/公摊费的问题,虽然物业管理处可能存在违约行为,但业主直接停缴费用可能违反了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根据合同法,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处违约在先,应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单方面停缴费用。业主可能需要补缴管理费,并可能需要承担滞纳金,具体取决于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 建议业主与物业管理处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避免因停缴费用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