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与现在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一年期,但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这是否已经超过法定试用期时间? 二,现在,三个月已过,公司还没有给我办理转正 三,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但是公司总是找借口,从未发放绩效 请问这些问题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另外,劳动合同签订时,公司借口找老板签字把一式两份的合同收走,到现在也没发给我,请问这是否是违法行为?
22天前关于第一点,如果您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通常为两个月),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给您转正,并且可以要求支付额外的赔偿金。关于第二点,如果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您办理转正手续,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 对于第三点,如果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提供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文本给员工,这种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构成违法。如果您发现公司没有及时将合同原件交给您,建议您立即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询问合同的具体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将来维权之需。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公司将负责在一个月内将完整版本的劳动合同送达至员工手中,并且确保所有员工都能获取到完整的合同文本。 最后,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解决,避免采取非法手段。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这些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