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了1年,10.18正式辞职,发放工资的时候把我国庆5天的工资扣掉了,工资是按月来计算的,之前节假日工资都是有的。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我没有副本。现在用人单位说合同中都写着,我也没法验证,我能维护我的劳动权益嘛?
2025-03-10 00:14您提出的关于国庆期间加班工资的问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在国庆期间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其次,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加班费支付的标准或者有其他相关的约定,您可以依据该约定主张加班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可以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实际加班时长等因素合理确定加班费的支付标准。 再次,如果您没有劳动合同副本,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出具证明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以此为依据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加班费。 最后,建议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