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聘提前几天,单位员工12.1日试用期到期,请问提前11.23日通知解聘可以吗?
2025-03-10 01: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员工于12月1日试用期到期,您可以于12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期限为3天。 请注意,提前通知期限的计算是从正式通知日期开始算起,并不包括当日。如果您希望将通知日期设定在更早的时间,比如12月10日或12月12日,您需要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的提前通知时间,例如从12月11日起再额外加1-2天。但请注意,任何超出法定提前通知期限的通知都将被视为无效,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 此外,即使您按照上述建议进行提前通知,您也需要注意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以便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中能够证明您的通知是有效的。 最后,我再次强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