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现向你们咨询一下有关伤工鉴定和赔偿的一个问题,请问一下伤工鉴定和赔偿是不是与受伤的经过不同而有变化, 因现和我一起在井下工作的一个工友被井下放炮炸伤了,厂上说须要两个人去给他作证明,我去给证明了,但证明的经过不是放炮炸的,而是高压风管爆来打伤的,当时厂方有人给我说没关系的,说成什么伤害的也不影响你工友的伤残鉴定和赔偿,所以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证明了,而现在我工友不答应我了,说我害了他,说炮炸到的他要多得赔偿,而我证明的这个就会少得赔偿,并说我与厂方联合害他,我收了厂方的钱而害他,再这种无中生有的言语伤害中,让我痛彻心屝,不是痛失去了一个工友的情谊,而是痛自己太容易相信别人,
2025-04-10 06:4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工伤认定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认为是意外事件而非工伤,则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您提供了证明,且证明的内容没有错误,那么通常情况下,您不会因为证明中的细节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赔偿金额减少或增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没有任何责任,因为在法律上,雇主对员工的安全负责,如果存在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的伤害,雇主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收集更多的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等,以证明您的证明是准确的。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