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了4年,因单位管理上的问题本人提出辞职,最后医疗上的费用不给报销,当时也没签过劳动合同,请问您怎么解决?
2025-04-21 01:26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 其次,如果你已经提出离职申请并被批准,那么你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此时,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未缴社保期间的补缴以及额外的医疗费用等。 再次,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你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单位给予合理的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及时维权。同时,也要尊重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