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分的口粮田被村委会审批给他人建房,我可否向建房者要求补偿
回答数:8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因此,如果您的口粮田已经被村委会审批用于建房,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如果您对村委会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636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640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