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了法人原法人给公司员工打了一份欠条,欠条没有盖公司公章也没有标明是公司,只写了欠某某人工资多少多少,现在公司停业了原法人也消失了这份工资找谁来承担,现在的法人说和原来的那个法人之间有个人债务问题私下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大致意思是原法人为了还现任的法人的债务愿意为公司承担所有员工的工资这样的一份协议,请问他们私下签订的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我们的工资应该找谁来负责
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款人(即原法人)与债权人(即公司)之间的欠款关系明确且合法,那么即使欠款人在欠条中未加盖公司的印章,也不影响该欠款的有效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向原法人主张其应承担的欠款责任。 至于新任法人的说法,他签署的“合同”实质上是一种承诺行为,即承诺在未来支付员工工资。如果该承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等,则该合同可能构成一种新的债项关系,需要由新任法人的身份来履行或承担责任。然而,具体到本案,由于欠条并未明确规定欠款人为公司,且原法人已消失,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寻找其他途径解决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比如通过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建议公司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