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在暑假的时候,我参加了学院的土地确权的工作,在最后开学的时候,院方结算工资是1700,但是院长却扣留了1/3的工资,只给了1133,然后逼我们继续做,现在一个学期完了,到了期末,我明确的告诉院长我不做了,然而院长却把我暑假剩余的1/3和这个学期的工资全扣了
2025-04-06 19:0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暑假期间参与土地确权工作并获得了1700元的报酬。然而,当您返回校园后,院长扣留了其中的一半,并仅支付了1133元给您。这导致了您无法完成一个完整的学期,并且被迫继续进行未完成的工作。 如果您已经明确告知院长您不再愿意继续工作,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这些材料将有助于证明您已明确表达不愿意继续工作的意愿,并可作为申诉的依据。 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学院管理层沟通。直接向负责您工作分配的部门或人员说明情况,解释为什么您决定退出工作,并请求退还剩余部分的薪酬。 提出书面申请。准备一份正式的书面申请信,详细列出您的工作时间表、离职原因以及对学院的期望。请确保申请中包含您之前获得的所有报酬和任何可能影响到您权益的信息。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内部沟通无效,可以考虑寻求外部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您的诉求未能得到解决,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投诉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相应的政府部门)或提起诉讼。 请注意,具体的行动方案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制定。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