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辞退我不给补偿金,签署这份协议,属不属于违法,我可以申请补偿离职么?
2024-11-23 12:57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因经济性裁员而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如果不符合,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已经签署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协议,并且该协议对您的权益造成了损害,您可以考虑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您所在的地区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