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厂上班,三月二十八入职,五月二十八签的合同。上班时间是白夜两班倒,每个班十二小时以上。到现在只领到三月份四天的工资,四月份和五月份的工资现在还没发,我想辞职,可是还要提前三十天写辞职报告,可我等不到那么长时间,请问律师,我想现在就直接走人,工资还能拿到吗?或者直接委托您,帮忙可以吗?酬金等具体事务能介绍下吗?
5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般为3个月)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正式工作满三个月之后,员工则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工作了两个月,您可以立即向公司提出辞职,并且不需要提供任何提前通知。但是请注意,如果您选择离职,可能无法得到全额工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在试用期期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至于薪酬的具体事宜,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资双方进行协商,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但这些都需要有明确的证据支持。 最后,如果您决定委托我为您提供服务,我会尽力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费用方面,我们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工作量来定,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诉讼费等。请您放心,我会全力以赴保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