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伍兵专业,分配到单位实习期三个月,实习期瞒后出了工伤,五级工伤,单位一次性赔偿16工资,按照长春市最低生活标准赔偿的,实习期间工资1500,扣除保险1150,长春市最低生活标准是2200多,我拿到手里就4万多,我想咨询一下我还有什么赔偿没有么?
2025-01-22 17:19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外地就医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职工本人。 您提到的“一次性赔偿”可能指的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为了补偿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后的经济收入损失而设立的一种补助。但是,具体的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具体伤情、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其建议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等,您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进行维权。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避免发生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