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是一个打工者,今年3月份到福州长乐市百顺纺织厂打工,跟厂里签了一年的合同,我有事,不能再在厂里做了,可是合同没到期,厂里不给辞工,如果自立的话,厂里压了一个月的工资就不给发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7-30 08:43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您可以向雇主提出辞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文件作为支持您的请求的证据。 协商解决。直接与雇主进行沟通,表达您的离职意愿并解释为什么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这通常是最为简单且快速的方式。 书面通知。如果与雇主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尝试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申请,明确说明您将要离开的原因,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补偿或赔偿。 寻求第三方帮助。考虑聘请一位律师来协助处理此事,他们可能能够提供更专业的意见和指导。 请记住,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劳动法的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