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十多年了,现在我向公司提出辞职了,因为在公司什么保险都没有买,公司需要补贴多少,怎么办?
2025-07-30 07:29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在入职时未得到应有的保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未购买保险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如可能发生的医疗费、失业风险等。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最后,请注意保留与公司的沟通记录,以便将来解决争议时有据可查。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